商洛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迅速开展《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

来源: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 2022-06-30

为了深入理解全面实施《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条例出台后,我局认真开展了《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一是认真学习条例。条例出台后,我们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交流研讨学。通过认真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出台对完善陕西省社会信用法治建设,面对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的新要求、新问题,从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考虑,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普遍认为,要真正达到学通弄懂做实,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提高单位的诚信意识,促进形成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二是广泛宣传条例。为了在全市事业单位中搞好《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我们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QQ推送等形式,向事业单位讲解《条例》规定的信用信息管理与使用、信用激励与约束、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市场规范与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宣传、讲解社会信用信息、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有关内容,引导全市事业单位严格在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搞好工作,树立“诚实守信、信用无价”“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理念,增强群众诚信意识。

三是结合业务用条例。为了使全市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守条例,我们在办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补换领法人证书等业务时,向各单位业务人员及时宣传《条例》,同时发放宣传彩页,要求各单位按照《条例》内容坚持依法规范、依法建设、依法提升,全面抓好普法宣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全面规范管理创新服务、全面深化信用监管改革、全面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着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推动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更加有力的信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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