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世锦赛”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24-07-22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迎接世锦赛”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洛市“迎接世锦赛”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居民小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整治小区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有序推进小区规范化、长效化治理,为即将到来的“2024国际排联沙滩排球U19世界锦标赛”创造一个优美、整洁的环境,提升广大市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住建部关于城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要求,围绕“干净、整洁、舒适、安全”目标,精准施策、综合治理,通过集中整治,推动全市居民小区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构建“服务到位、环境优美、秩序井然、业主满意”的居民小区新秩序。

二、整治范围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辖区内各类居民小区,包括物业服务小区、单位自管小区、“三无小区”(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无单位或主管部门实质管理、无人防物防技防)、业委会自治小区、移民搬迁安置小区等。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环境卫生。

1.全面清扫公共区域卫生,及时清运小区院内各类建筑、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2.清理绿化带内的杂草、杂物、垃圾,补植缺株、更换死株,修剪绿植,保持形态美观、绿篱整齐;3.整治小区楼道、楼梯间、地下室、楼顶等区域各类杂物,消除安全隐患;4.对小区墙面、单元门、电梯间、楼梯道等“牛皮癣”广告进行排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确保小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二)拆除乱搭乱建。

1.拆除小区院内违法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建筑物和构筑物,恢复小区原有规划和布局;2.对占用公共空间,在楼梯道、公共门厅、走廊通道等违法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予以拆除;3.加强排查频次,严格管控小区内新增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

(三)规范车辆管理。

1.清理占用消防通道、占用公共空间等违规停放车辆,整治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2.清理长期停放小区的“僵尸车”,加强对小区内非机动车停放的管理,设置专门的停放区域,确保小区通行顺畅和消防救援通道畅通;3.合理规划增加小区内的停车位,缓解停车难。

(四)增加充电设施。

1.在小区内合理布局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引导小区居民使用充电桩充电;2.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清理“飞线充电”现象;3.严禁电动自行车入户或在地下空间充电,确保用电安全。

(五)物业管理全覆盖。

1.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考核,督促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2.指导协助单位小区成立业委会,实行自治管理或聘请物业公司管理;3.成立国有物业服务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为“三无”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实现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

(六)因地制宜改造提升。

1.修复小区内破损路面、窨井盖等,确保居民出行安全;2.检查和维护小区内的路灯、楼道灯等照明设施,确保正常使用;3.按照消防规范要求,设置微型消防站、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设备;4.清理占用绿化带养花种菜、喂养宠物等行为,恢复公共绿地,用于栽植乔木、绿化树种或修建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5.拆墙并院,对有条件的单位小区,在征得群众同意的基础上拆除相邻院墙,方便群众出行;6.根据实际需要,对老破旧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修补、刷新。

四、职责分工

按照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牵头抓总,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有社会化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由住建部门负责,其余居民小区由所属街办、社区负责,推动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工作。

(一)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做好小区管理和环境卫生提升工作。

(二)城管部门负责对拒不整改的乱搭乱建、毁绿种菜、毁绿占地等行为进行依法依规查处。

(三)公安机关负责小区治安管理,配合做好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僵尸车”处置以及整治提升环境保障等工作。

(四)消防部门负责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规范管理执法等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做好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和“飞线充电”行为的整治清理工作。

(五)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综合整治相关配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2日至13日)。召开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动员会,安排整治工作任务;充分发动群众,利用小区公告栏、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整治工作,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争取业主的支持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发放宣传问卷,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共同查找小区环境问题。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4日至8月20日)。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要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制定本县区工作实施方案和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包抓责任表,明确小区类型、包抓单位和责任单位,7月15日前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各县区工作专班办公室汇总;8月15日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县区工作专班办公室要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居民小区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深入各县区开展督导,力争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影响居民小区环境、安全、公共秩序的突出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21日至9月30日)。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对各类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协调各方力量,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治,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精准高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长期坚持)。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居民小区的日常监管,完善管理考核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确保居民小区环境持续改善。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市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宣传、社会工作、公安、住建、城管、民政、交警、消防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见附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整治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王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汇集各方力量,抓好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做好环境整治的组织工作,各包抓责任单位要细化居民小区服务管理与环境整治措施,城管、公安、消防、交警等执法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对存在突出问题拒不整改的单位、小区和个人坚决予以处罚,形成有效震慑,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督查问责。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工作专班办公室要组织专人对居民小区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实行周现场会推进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移交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把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紧抓不放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深入、持久、长期开展排查整治,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小区居民的满意度。

附件:商洛市“迎接世锦赛”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商洛市“迎接世锦赛”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矫增兵 副市长

璩泽涛 副市长

副组长:陈昌兵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河 市住建局局长

何汉涛 市城管局局长

成 员:王少军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

毛 俊 市委文明委副主任

陈 静 市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郝 亮 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

何衍举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南 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军锋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小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席健康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海鑫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分管住建工作的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河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市居民小区环境整治统筹协调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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