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5-14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商洛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商政办发〔2025〕9号)。现将《商洛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决策部署,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制度,着力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稳定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预期,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新模式,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的通知》。


三、制定过程


参照邻近地市配售型保障房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方案》(初稿),通过征求市、县(区)相关部门、单位意见,按程序报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四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建设标准、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


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定义、实施原则、管理职能等四部分内容。


二是建设标准。包括购买对象、房源筹集、配售管理、相关责任等四部分内容。


三是支持政策。包括土地政策、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金融、税费优惠等五部分内容。


四是保障措施。包括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政策衔接、宣传引导等四部分内容。


五、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商洛市辖区内城市(县城)建成区和开发区的配售型保障房规划、建设和管理。


六、政策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人:商洛市房产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0914-233085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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