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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佩
处罚决定文书号 丹公(城)行罚决字【2022】50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26
处罚内容 罚款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5
违法行为类型 殴打他人
违法事实 2022年3月16日,在丹凤县第三幼儿园,王佩将王晗冀美茹殴打。
处罚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机关 丹凤县公安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11022016065925Y
公示截止期 2023-03-26
数据来源单位 丹凤县公安局
数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11022016065925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