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时间 | 签署部门 | 名称 | |
| 1 | 2018.12 |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等22部委 | 《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 |
| 2 | 2018.12 | 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17个部门 | 《关于对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 |
| 3 | 2018.12 |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统计局、中央组织部等44个部门 | 《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 | |
| 4 | 2018.11 | 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41个部门 | 《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 |
| 5 | 2018.11 | 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人社部、组织部、宣传部等28个部门 | 《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 |
| 6 | 2018.11 | 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部、宣传部等38个部门 | 《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 |
| 7 | 2018.11 | 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组织部等29个部门 | 《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 |
| 8 | 2018.09 | 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28个部门 | 《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 |
| 9 | 2018.05 | 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等26个部门 | 《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 |
| 10 | 2018.03 |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商务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28个部门 | 《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 |